各学院及全体学生:
根据教育部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教学工作安排,现对体质健康测试组织集中补测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测对象
2025届毕业生中体质健康测试未进行和成绩有缺项的学生。
二、补测时间
具体安排见下表:
时间 |
院系 |
人数 |
5月17日上午8:00 |
人文学院 |
69 |
5月17日上午8:30 |
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|
352 |
5月17日上午11:00 |
音乐与舞蹈学院 |
52 |
5月17日上午11:00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12 |
5月17日上午11:30 |
美术与设计学院 |
109 |
5月17日下午14:00 |
土木工程学院 |
529 |
5月17日下午17:00 |
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|
231 |
5月18日上午8:00 |
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|
476 |
5月18日上午11:00 |
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|
235 |
5月18日下午14:00 |
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|
250 |
5月18日下午15:30 |
管理学院 |
204 |
5月18日下午17:00 |
理学院/教师教育学院 |
299 |
具体补测学生名单单独发送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健康提示:患有心脏病、高血压等不宜剧烈运动疾病的学生,可凭医院证明申请免测或缓测;测试过程中如感不适,应立即终止并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。
2.成绩认定:补测成绩为最终成绩,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,成绩记为“不合格”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 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补测调整,将另行通知;
2. 本通知未尽事宜,以体育学院解释为准。
请各学院及时传达至相关学生,确保补测工作顺利进行。
附:1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2014版)
2. 2025届毕业生《标准》测试合格率统计
教务处
体育学院
2025年5月13日